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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打眼对穿


  说起来,在从布里克的住处出发时,霍克出于仔细,看见布里克那里有弓箭有短刀,还有不少工具,曾经提议都带上,一路上也可以打猎,既能解决伙食,又能增添乐趣,艾美也是拍手叫好,但是布里克直接就拒绝了。

  不是拒绝打猎,而是不想带东西,用布里克的话说,一张弓一支箭就行,至于其他的,现场做就行,哪里这么麻烦?

  猎人是森林的王,布里克一直坚信这一点,在这里,没任何人或者生物是他的对手。

  起码他轻盈的步伐,对地貌无比的熟悉,强悍的体力和耐力,足以让霍克和约阿瑟赞叹不已。

  但是,要让这两个眼界高,本事大的人服气,不拿点真正给力的本事来,是不行的。

  艾美的第一个要求是老鹰。事实上森林里老鹰不少,抬头就能看见,它们是鸟类食物链的顶端,而且这里的老鹰,大概是受到妖精之森变异的影响,个头大,翅膀展开几乎有一人高,爪子锋利,有半个人脑袋大,森林里的野兽一般也不敢轻易招惹它。

  而且它们飞得高,速度快,如果不是弓弩手集团集体朝天放箭,看不出人类有能制服它们的可能。

  但是布里克说,不用那么费劲,一箭下去就好了。

  约阿瑟和霍克不信,于是布里克拿出了他的弓。

  弓不大,大概只有军中制式标准弓的一般,而且弓木看起来黑乎乎的,不定是森林里哪儿捡的一木头做的呢。

  但是布里克只是让约阿瑟和霍克拉拉看,结果,霍克使劲力气,也没能把弓拉满。换了约阿瑟,约阿瑟深深吸口气,用了吃奶的力气,然后把弓拉满,但是很快就顶不住了。松开后,约阿瑟只觉得自己的半边肩膀几乎失去了知觉。

  淡淡的笑笑,布里克拿过这么难看的一把弓,很轻松一拉,满弓,松手,再一拉,还是满弓。

  满弓如月!

  服气!约阿瑟和霍克是真的服气!

  但是还没有完。

  现在,约阿瑟和霍克知道了布里克为什么只带了一只箭。

  箭簇并不锋锐,箭头也是黑的,箭杆的羽毛到还是勉强对称,但是,这支箭最大的特点,是后面连着丝线。

  “天蚕丝。”善于鉴宝的霍克很快就认了出来,“是大陆最南端一种高山上的天蚕吐得丝,比寻常蚕丝细的多,但是坚韧程度却是十倍。”

  “呵呵呵。”布里克憨厚的一笑,“我倒是不知道天蚕丝的说法,这是强尼给我们的。”

  丝线自然是连在弓臂上,有丝线的目的就是可回收。正巧此时,天上一声长鸣,一只老鹰好死不死的飞了过来。

  有阳光,有树丛,有遮蔽,有干扰,看起来射死它似乎很难。

  但是对于布里克来说,这一切就像吃饭一样稀松平常。

  说时迟,那时快!等的就是这一刻!

  布里克几乎不需要任何准备,搭箭,拉弓,瞄准,松手,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几乎2秒钟也没有用。就在这一刻,眼尖的霍克已经看出,原本看起来甚至有些傻气的猎人布里克,此时满眼的杀气。他并不魁梧的身躯此时却显得如此伟岸,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这一刻,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战士!

  “成了。”箭一射出来,布里克就淡淡说道,他的眼神里是不可动摇的自信。

  约阿瑟和霍克抬头看天,那支箭劈开了空气,丝毫不受风和气旋的影响,几乎是笔直的朝上飞,而且,布里克甚至连提前量都掌握好了,由于鹰是朝前方飞的,他还特地留出了一点距离。

  果如所说,那支箭准确的射中了鹰,鹰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便一头栽了下来。

  了不起!

  但是,这并不是最了不起的,艾美拍手都拍早了。

  由于背后连着丝线,也就意味着箭可以回收,很容易就能找到射下来的老鹰。

  可是,当霍克抱着已经死去的鹰回来时,脸上掩饰不住的敬佩之色,才让约阿瑟和艾美知道,布里克是多么了不起。

  箭当然是命中了,但是现在他们才发现,那支箭是从鹰的一只眼睛射入,箭头贯穿鹰的脑袋,从另一只眼睛里出来。

  这便是听说过,没见过的打眼对穿,神箭手的最高技艺。

  约阿瑟沉默了,他也在军中服役过,弓箭自然是练过的,当年也是能连中靶心的人,可是他的那点本事,在布里克面前却根本不值一提。

  这样的机会给他十次,大概也能有六七次射下来,但绝不可能做到打眼对穿。

  想想看,鹰的眼睛才多小?更何况鹰在飞行的过程里,小脑袋是不停的转动的,人在地上,也没有任何瞄准工具,单单靠肉眼瞄准,去射这么小的目标,还要保证从另一眼睛那里穿出来,这需要多敏锐的观察力?需要多长时间的苦练?

  这样的本事,到了王国的军队里,也是毫无疑问的神箭手,就凭这一手,布里克换来一身的荣华富贵,一点问题都没有。

  在约阿瑟心里,甚至已经开始把他和据说是有史以来最佳的神箭手古烈相提并论了。

  他却不知道,就是因为他这么一想,才造就了那次宿命般的对决。

  “怎么样,艾美。”布里克接过死去的老鹰,“我做到了。不过,老鹰肉身子上只有腿部这么一点点好吃,别的地方都很涩,不如我再给你猎几只吧。”

  “呃,好吧……布里克,你好厉害。”艾美都有些傻眼了。

  “那么,你等着吧。”

  在众人的目瞪口呆里,布里克把闻讯而来在天空盘桓的几只鹰全部射了下来,当然,无一例外全是打眼对穿。

  霍克不由在心中暗自琢磨,布里克这么一祸害,估计几年内,这森林的上空怕不会有老鹰了吧。要知道,老鹰虽然是这森林空中的王者,却并不是生活在森林里,而是远方的石头山山顶。

  据说,老鹰之所以是白鸟之王,是因为它们是完完全全的适者生存,从出生开始就一样!

  老鹰们下了蛋,雌鹰便会在窝里拱来拱去,如果那个蛋不幸被拱出去,由于窝就在万丈绝壁,掉下去了就一定会摔碎。但是老鹰们却认为,这就是上天的选择。

  然后在孵化出雏鹰后,老鹰们就不管了,也不给他们觅食,让他们自相残杀,只有最后活下来的那一个,老鹰们才会回来,带给他们食物,哺育它们长大,然后翅膀稍微长成,老鹰便会把小鹰踢下山崖,如果没学会飞,就会这样摔死,只有学会的,才能活下来。

  因此出道时,师傅就反复提醒过霍克,老鹰这种有灵性的动物,是不能随便招惹的,结果今天,布里克几箭下去,就射死这么多,让霍克不由得有些怀疑起老师的话来。

  但是事情还没完,艾美方才说的是三样,而布里克只搞定了一样。

  但是,这些难得倒布里克吗?

  很快,在临时宿营地点了一堆火,支起了帐篷,把死鹰丢在这里,这样就不怕被别的野兽叼走,然后布里克带着三人继续狩猎!

  接下来他们的目的,是麋鹿。

  麋鹿最珍贵的自然是其鹿茸,据说那是活死人肉白骨的灵丹妙药,艾美虽然就那么一说,但是霍克和约阿瑟可是了解那东西的珍贵。

  森林里自然是有麋鹿的,约阿瑟和艾美刚进来就看见过麋鹿从他们眼前跑过,当然了,那时候他们什么也没有做。

  不是不想做,是什么也做不了。

  因为麋鹿的一个特点,是四腿都很长,跑起来蹦蹦跳跳,但速度奇快,一般人根本追不上。

  艾美颇为崇拜的看着布里克,道:“你这次又要展现自己的神箭么?”

  “老用一样,多无趣?”布里克丢下弓,“这一次,不必弓箭,我也能猎到麋鹿来。”

  约阿瑟和霍克傻眼了,不用弓箭,难不成你追着跑么?就算布里克是猎人,熟悉地形,天赋异禀,跑起来飞快,那似乎离起麋鹿的速度,还差了很远。

  但是布里克回应约阿瑟的疑问的方法,是微笑。

  布里克的眼睛一梭,很快就找到了一颗树苗,他走上前去,稍微一用力,就把树苗连根拔起。

  然后,他从霍克那里借来了匕首,开始加工。

  “啊,你要削去枝叶。”艾美拍手叫道。

  “没有错。”布里克难得的露齿一笑,显得颇为憨厚。只见他的手用起匕首来有如神助,那匕首飞快的闪动着,很快就把上面尚比较稀疏的枝叶全部削了下来,然后切断了根部,这跟小树苗就变成了一根木棍。

  “你难道要用木棍去打麋鹿吗?”霍克也有些不解。

  “当然不是,我虽然是这妖精之森的主人,却也追不上麋鹿,起码靠我的双脚是追不上的。”布里克嘴上说着,手上却没有停,而是拿着匕首开始在木棍的前端刮着。

  “啊,你在做标枪!”约阿瑟毕竟在军中混过,一眼就看了出来。

  “没有错,就是标枪!”布里克已经把木棍前端削的很尖了,然后把匕首还给霍克,掂量了下,重量刚刚好。

  “好了,已经做成了,我们去猎鹿吧!”布里克大叫一声,拔腿朝森林深处跑去。

  “等等我呀。”艾美刚一叫,便被约阿瑟一把抓住,三人大步跟上。

  麋鹿也是很聪明的动物,自然不可能傻乎乎的站在那里等着你,而布里克却吊着嗓子,一边跑一边大呼小叫。果然,布里克的嗓音实在是怪异,听起来一会像老虎一会像豹子,但不论是模仿那一种,都是十成的像。

  果然有效,布里克的叫声惊起了无数正在歇息的鸟儿,唧唧喳喳的声音此起彼伏,还有不少松鼠兔子也被吓得跑出了窝,地上到处都是,甚至还有刺猬黄鼠狼山鸡。

  但是,众人却没有功夫管他们。他们的目的是麋鹿!

  运气不错!霍克只觉得眼前一闪,一头依稀是鹿的动物快步从眼前闪过,只可惜,速度太快了,眼神好如霍克这般,依然只看见了一个影子。

  但是,这对于布里克来说,已经足够了。

  “垎~~~~嘿!”布里克长乎一声,单手把刚刚做成的木标枪高高举起朝后拉,然后右腿离地身子后倾,左脚死死扎在地上,就像拉弓一样,区别是他的身体成了弓臂。

  然后,他的右脚重重的蹬踏在地上,同时右手一扬,那根木棍就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射出去。布里克是用整个身体的力量,在发射这支标枪!

  他射出去时,霍克和约阿瑟已经知道,一定中了,没有悬念。

  这一次,他们听见了鹿鸣声!

  不需要指点,布里克也知道鹿在哪里,三人匆匆跑过去,果然,地上鲜血皑皑,一只小鹿正在那里最后的挣扎,但肯定是活不成了。

  那支标枪从他的脖子那里穿过去,贯穿了他的气管,它是必死无疑了。

  霍克见了,大赞之时,还不忘打趣道:“布里克,这下子你可没做到打眼对穿喔,哈哈哈。”

  可是霍克自顾自的笑了两声,却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因为其他人都没有笑。布里克更是神色严峻。

  “呃,怎么了?”霍克摸摸后脑,就像犯错的孩子一样有些不知所措。

  “它好可怜,呜呜呜~~~~~”艾美到底是女孩子,心肠软,老鹰本就不是什么善类,死了她也不心疼,但是这小鹿可是可爱的很,如今见其死的可怜,顿时声音都带了哭腔。

  “唉,我终究还是杀了它。”布里克摇摇头,没有再多说什么,他本就是猎人,自然不会因为杀了猎物而内疚,那是他的天职。

  但是约阿瑟的凝重表情,就让霍克看不懂了。

  “这头鹿,恐怕会跟我们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约阿瑟淡淡说完,便站起身来,看着前面已经开始朝前走的布里克,笑了笑,“我们跟上吧,不要忘了,布里克还许诺请我们喝比目鱼的汤呢。”

  相传,比目鱼生活的地方,水里一定有宝贝,地下一定有灵气,由于太过出名而在大陆上人尽皆知,但是真正见过的人,却也不多,艾美当时只是那么一说,没想到布里克居然也知道,还说这浊水溪里就有。

  浊水溪就是眼前的这条河,没有人知道它的源头在哪里,也不知道它流向何处,但是约阿瑟等人这几天所见,浊水溪却无时无刻不在,走到哪里都能见到溪水。想必,浊水溪本身,就是妖精之森的一个大秘密。

  比目鱼,顾名思义,双眼同在身体朝上的一侧,它们身体的朝下一侧为白色。比目鱼的身体表面有极细密的鳞片。比目鱼只有一条背鳍,从头部几乎延伸到尾鳍。这种鱼的形状,连见多识广的约阿瑟和霍克,也只在书上的配图上见过。

  但是今天,随着布里克轻盈的脚步,他们绕啊绕,绕过了巨石,穿过了树丛,来到了浊水溪的上游,而这里,水浅而清澈,溪底全部是金色的沙子,几条比目鱼就像优雅的绅士一样,慢悠悠的游动着。

  “捉他们?应该没什么难度,艾美,还需要我下水吗?”布里克却只是抱着手,笑眯眯说道。

  开什么玩笑,这当然没难度,就那些比目鱼,可能连人都没见过,约阿瑟等人站在岸边,人家动都不动,依然慢悠悠的在水里游啊游。

  鱼汤的香味,馋嘴的艾美仿佛已经闻到了。只是审判之城的那些人,如果能想到有些人居然把他们梦寐以求的比目鱼拿来做汤,会是什么后果?

  本来约阿瑟还很意外,这里又没有锅也没有灶更没有调料,可怎么煲汤呢?

  但是在布里克的面前,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解决的。

  妖精之森是森林,但是石头很多,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这里可以做锅的怪石到处都是。

  至于灶,这不是问题,生火的工具都有,哪儿不能摆灶台?

  盐巴已经有了,调料?布里克熟练的采集了一大堆花花草草,然后朝石锅里一丢,一拍巴掌,笑道:“好了,有这些就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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