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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三个男孩 上


  我出生在s城N县的一个偏僻小镇,s城被誉为中国最时尚最繁华的大都市。不过,回忆小时候的我,只要能穿上一条花布裙子都觉得分外高兴,更不要提能吃到阿宝婆敲着木箱板卖的雪糕了。最早穿上广告中那种皮质的运动鞋还是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爸的单位破天荒的发了一张三百块的抵用券,便用那个买的。之前一直穿的是妈做的纳皮底的布鞋或是学校发的回民牌帆布鞋。

  乡下的马路狭窄而破旧,一条主干公路十几年像是从没修过,骑在马路中央就像厨师颠勺一般。不过平素骑车,我总爱骑那最高高低低的地方,似乎那样才过瘾,搞笑的是小伙伴们也都有这癖好。通往村子的路一直到我上高中都是最原始的烂泥路,真搞不懂那时尚和繁华跟我们这种老乡下人有什么关系?

  提到乡下的路,最搞笑的就是姜毅丰结婚那年,那时村子里的路已经变化很大了,全是水泥路,而且比之前的路做宽了两倍不止。满载女方亲眷的公交车司机将车开到村口就傻了眼,这路比公交车的底盘宽不了多少,这怎么开?

  姜毅丰娶了个s城的市区女孩,本来拉女方亲眷的事该由男方全权负责,不过姜毅丰的老丈人是公交公司的,这事随便派个手下开部车不就搞定了?!结果司机是市区人开惯了市区的大马路,这种乡下的羊肠小道他可不敢恭维。于是,马上有人闻讯找来咱村里开公交的老张。

  老张掐灭了手里的烟头上了车,笑眯着眼对市区的司机说:“这路你们s城人是不会开的,只有我们乡下人能搞定。”

  老张调整好方向盘,一踩油门,公交车的四个大轮刚好能卡着水泥路的边缘行进,就这样车子稳稳地停进了村里的仓库场,那地方距离姜毅丰家只须再走一段路而已。女方亲眷们一个接一个的下车,并都对老张的车技赞叹不已,说从来没见过这么窄的路还能走公交的。

  姜毅丰的大学同学孟某自驾开车来的,到了村口刚拐进来,一个轮子就溜出水泥路面陷进旁边低矮的烂泥路,险些就翻进小河里。于是发动了村里的几个大力男将,一起将车重新归位,孟某可不敢再开了,是村里的年轻小伙把他的车平稳地开到仓库场。

  姜毅丰的另一位大学好友小余是s城的P区人,因为他有车就被姜毅丰指派去干接新娘子闺蜜的活,这下笑话也不少。接送一般的女方亲眷,车都是停在仓库场的,接送新娘子以及与之随行的车辆才要一直前行停到男方家门口。

  从s城市区一路开到仓库场,车子一直都是好好的,小余还对后座的两位新娘闺蜜吹嘘自己早在大二时就已是“本本族”了。可是当右拐行进通往姜毅丰家的小路时,他的车就莫名其妙地蹭到了别人家的围墙墙面。小余连忙下车查看,还好只是蹭掉一点车把手的油漆,还不碍事。他继续上车载着后座的两位美女接着前行,结果才开了两步路车又停了。围墙转角处有一口倒扣的大缸,虽然有被人挪至里面的痕迹但这段路太窄了,他这样的高手也不敢擅为,只好开门下车等待救援。

  此时新郎、新娘的婚车已经安稳地停在喜宴门口,炮竹声、鞭炮声随即响起,众人簇拥着新人高兴地都往里走,哪还会有人留意小余他们?好在利水哥还没有跟着进去,及时发现路口有“漏网之鱼”,连忙跑去救急,将车开了进来。不过,事后得知小余在送新娘子闺蜜回去时,在刚才的那段围墙边上,将车门的另一侧也划伤了,形成了无比对称的刮伤痕迹。

  可见虽然都顶着s城人的名号,但是生活的环境以及许许多多细小的方面仍然都是不同的。因此,我们那里人称呼s城的市区人,才称s城人。去s城市区办事情,才称去s城。

  若说s城乡下与s城市区有多少差距,我觉得引我一个大学同学的话来说,最恰当不过了。大学同学中不乏有一些是外地返s城的知青,记得来自内蒙的红说,她老公家在s城的J区,那破地方比我们内蒙的城区都不如,好在如今我们安家在P区不用与他的父母同住,否则估计是合不来的。

  我一直觉得自己很普通,是掉进人堆就找不见的那种。若非要说我有什么过人之处,大概就要提我在村里的地位了。我是咱村宅子上自我前后二十年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女孩,也就是说自四队的李家姐姐出生之后,到八队的姜家小菁妹妹出生,整个二十年内,咱半个幸福村平素会走动的几个队共九十多户人家只生过我一个女孩。若是单算我们九队的话,那就更是“旷世绝俗”了,估计要排上近三十年内唯一的女孩,因为大伙都快忘了我们队里之前最后一个生女儿的是哪家。可想而知,我是不会有同龄女伴的,整个是在一群冬日里赤脚穿棉拖、夏日里不穿衣服赤膊满村跑的男娃堆里长大的。

  这件事可是我妈这辈子最大的耻辱,要知道虽然身在s城的地域范围内,城里人都说生女儿好,但乡下农村还是很“重男轻女”的。尤其是当别的大老娘们闲暇时在一起吹嘘自己的儿子有多聪明能干,自己开始攒钱准备给他娶媳妇之类的话语时,我妈竟半句话也插不上嘴,心里别提多憋屈得慌。

  终于,在一次与五队的王婆为秧田放水一事的吵架中,我妈受到了有史以来最大的心灵重创,她觉得没有儿子连吵架都要输于别人,这还了得!吵架,这可是我妈年轻时很引以为傲的一项优点。为了给自己争气,她不顾高额罚款,终于在我九岁那年成功得给我生了个弟弟——取名蓝鑫云。

  自那之后,我妈终于扬眉吐气了,出门再也不会为别人提儿子的事情心里泛酸,做起农活干起事来那腰杆挺得不要太直,也再没有什么吵架失败的事情发生,她仍然是响当当地蝉联“名嘴”行列。

  令我奇怪的是,打那之后她倒不是逢人就夸云弟,而是逢人便夸耀起我来了。说还是女儿乖巧、懂事,长得漂亮,要是做件花衣裙子打扮起来就跟花仙子似的,男孩子皮得要死,每天都脏兮兮的,穿什么都弄不像样。还说,我出生那日,连我干娘都曾惊讶于村里水井的水比起往日格外清冽、甘甜,难怪我会是我们九队里唯一的女孩。

  我不知道我妈的话哪句是真,哪句是假。不过,她并没有因为云弟的出生而薄待了我,这倒是真的。妈一直称我是家里的女皇帝,而我在家也确实如此,云弟经常被我指使得团团转,妈也从没说过什么。有时候指使得多了,云弟便会不服气跑去妈跟前告状,但妈总会说,听你姐姐的,让你干嘛就干嘛,少啰嗦!

  云弟只得嘟着嘴继续干我指派的活,嘴里会嘀咕道:“就会帮着姐姐,难道我是蚱蜢船上抱来的?!”

  在云弟出生之前的事,我记得的并不多,大多都是零星的片段。但有了云弟以后的日子,我倒很清楚,似乎云弟就是我儿时记忆的分水岭。不过,后来想想,是因为人的脑子在十岁之后发育得更趋于完整了,因而遗忘的会更少些。

  村子里与我从小玩的男孩一大堆,夏日放暑假的时候,我们经常八、九个人结伴,挖蚯蚓、钓青蛙、捉□□、网小鱼、捕龙虾、淌螺狮,一个个晒得浑身冒油、亮晶晶。后来我常想为什么如今我会是玫瑰色的皮肤,估计是当年小时候玩得太火,给晒黑的,所以无法有古诗文中所描写的“白若凝脂”的肤色。

  不过,这话有一次无意间说给姜毅丰听,那小子立刻撩起衣袖,秀出他宛若凝脂的胳膊道:“媳妇啊,是你天生黑就不要怪别个了。你看这,这是什么?”

  我恨不得立刻上去抽他两嘴巴。姜毅丰比我大一岁,但与我同届,从小他喜欢叫我“媳妇”。已经忘了这个称呼的由来,它现在只是个“绰号”。

  姜毅丰倒还知趣见我脸色变了,就立刻安慰我道:“这没什么,我表姐小时候也挺黑的,不过这两年去了s城读书,听说这次寒假回来几个姑姑舅舅都快认不出来,真比张曼玉还张曼玉!”

  在我十岁左右的时候,我国的电视、电影业发展势头还不迅猛,张曼玉称得上是我唯一认识的港台女明星,而且她是姜毅丰眼中的女神,有他这话做安慰,我心里稍好受些。

  “媳妇啊,不怕!我妈说了,如今的女孩洗脸都不是光用水的,而是用洗面奶,再刷层面霜,再抹个什么粉饼,出门时那叫一个白。”姜毅丰继续安慰我道。

  “就那个‘如果你想和我一样,请用洁来雅?’”我学着电视里那个广告词妖娆地说给他听。

  笑得他差点跌进他刚坐着的石灰缸里,我连忙一把将他从石灰缸上拉下来道:“有那么夸张吗?”

  姜毅丰捂着肚子笑道:“媳妇,看来你已经很需要这个了。等我妈哪天上镇上,让她帮你带一瓶。”

  “神经!”我轻打了他的头,无缘无故让鸣凤婶买瓶洗面奶,我一定会被我妈骂的,我可不像想讨姜毅丰这点便宜。

  不过,自从与姜毅丰比白之后,我开始深陷于自惭形愧之中,也许那是小女孩逐渐长大的标志,我开始觉得白才是美的。于是,那年放暑假我不再只穿一条光膀裙子,赤脚穿着拖鞋,顶着烈日与那堆男娃们在一起鬼混了,而是在家多带云弟,保养我玫瑰色的肌肤。其实,也不能完全归为那次“比白”的结果,还因为那年开始我妈不再光靠种地谋生,而是去镇上的一家塑料厂上班。家里云弟没人带,指望奶奶全权负责那是不现实的,反正我放暑假,因此我便光荣地成为了一名“超级奶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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