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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三个男孩 中


  即便当着“超级奶妈”,十岁的我也是不能老实呆在家里的。在姜毅丰常爱坐的石灰缸东面,仅隔一个弄堂就是阿兴和利水哥家。阿兴与我同岁只比我大四个月,利水哥要长我两岁。因为离的近,随便什么时候都能玩在一起。不像姜毅丰每天还要骑着他那辆破自行车,穿过后面的唐家桥才能与我们汇合。

  德隆伯和德官叔是亲兄弟,因此利水哥和阿兴两家的房子是造在一起的,一共四上四下,每家各占两上两下。阿兴家在西边离我家最近,东边则是利水哥家。

  若干年后,利水哥家另辟了土地在我们九队的路口建起了第一幢三层楼洋房,从此成为我们九队无比清晰的路标。之后,阿兴家也在我家前面盖了一幢三层楼的洋房。只有我家依然还是原来的地基,差不多是原来的模样。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我们九队基本上是由三大姓构成的——蓝,陈,顾。我们老蓝家是外乡人,是在我曾祖父一辈,从现在的s城p区逃难来的,据说当时是得罪了p区的显贵。老陈家和老顾家都是本土人,本来姜毅丰他们老姜家也属于我们九队,不过,早在我出生前,村里重新分队将他们老姜家划给了八队。

  我曾祖父一辈刚来这里的时候,我们幸福村九队破旧贫穷的一塌糊涂,用奶奶的话说都是讨饭人家,只有我老蓝家能盖得起砖瓦屋子,而且是一排排的盖。陈家、顾家还有姜家那都是茅草屋,逢上外面下大雨,家里都要下小雨的那种。我曾祖父当年还是我们W镇里屈指可数的人物,奶奶常夸口说就是这会儿去镇上问问几个年纪比我大的老人,估计还能有几个叫得上他的名号。可惜,祖上的荣耀,不代表现在。到了我父亲这一辈,就都是目不识丁的农夫了,哪还有半点曾祖父当年的文学修养和造诣?!

  有一次在阿兴家,我无意间感慨了一下我的家族荣耀,姜毅丰便追问道:“从没听说过s城的历史名人里有姓蓝的。你太太逃难前当的是什么官?”“太太”一词,是我们本地话,曾祖父的意思。

  “那我哪知道?”我白了姜毅丰一眼,就知道他没安好心。

  “我倒是听说过姓蓝的名人,不过是在电视里。”阿兴加入了我们的谈话。

  我瞪大了双眼,很好奇我祖上能名垂青史的究竟是哪位文豪或是大官,便问道:“是嘛?谁啊?”

  “蓝精灵!”阿兴淡淡地回了一句。

  姜毅丰立即像打了鸡血一样欢快地唱道:“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蓝精灵,它们活泼又善良,……格格巫,噢,可爱的格格巫,噢,可爱的格格巫,……”

  我狠狠拧了一下姜毅丰的胳膊,让他闭嘴,但他摇头晃脑“格格巫”的起劲,根本停不下来。

  利水哥一手抱着云弟,一手拎了一大瓶1.25L的雪碧从他家走了过来。见到有好喝的,姜毅丰倒立刻停住了嘴,催着阿兴去拿碗来,阿兴乖乖地去厨房拿了四个碗来。

  啥事都还不懂的云弟对着这瓶雪碧竟也直流口水,我想我都没喝过几次,难道你也懂这好喝?

  利水哥轻轻打开雪碧的盖子,放了气,再分倒在每个碗里。云弟那欢呼雀跃劲,我抱都抱不住他,差点打翻了我的那碗。利水哥见状便又重将云弟抱了过去,拿起他的一碗,凑近云弟张得老大的贪婪嘴巴。本以为云弟会欢喜地喝上一口,结果他竟然皱起眉头,吐着舌头,一副痛苦状。

  “噢,辣的。”利水哥立刻反应过来。雪碧的口味稍带些麻麻地刺激感。

  “馋嘴羊!”我笑着骂云弟,欢喜地喝着自己碗里的雪碧。

  云弟吐了一会儿舌头,又添添了嘴巴,回味了一下,觉得味道其实还不错。于是又扑向利水哥的碗,接着又皱起了眉头,吐着舌头,发出类似“啊”的一声感叹。

  “看来你将来会是一个老酒鬼啊。”利水哥笑着评价云弟,逗得我们几个都笑了起来。

  “刚才听阿兴在提‘蓝精灵’?”利水哥突然改了说话的口气,变得挺稳重的样子。

  我猜阿兴估计要被骂,他那是在诋毁我们老蓝家,因而面露得意地转眼看阿兴,阿兴淡淡地点了点头。

  利水哥微笑着答了一句:“阿兴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我立刻有种要蹶倒的感觉,本以为利水哥会为我主持公道,结果都是一丘之貉,我又好气又好笑地瞪着利水哥。

  利水哥不解地道:“不是吗?阿兴很少说话,但每回开口都切中要害。”

  我立刻有种想哭的感觉,原来我们老蓝家,在他们眼里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吹嘘的地方,最有名的人物就数蓝精灵了。

  从此,我便得了“蓝妹妹”的雅号。而且传播速度之快,超乎我的想象,就在那年夏天,整个九队都知道我已经改名叫蓝妹妹了,而且我妈也觉得这名字寓意挺好,你看电视里所有蓝精灵都喜欢蓝妹妹,那叫一个“众星捧月”,不就是我现在最真实的写照吗?

  人往往都会有小名,大名。小名就是为了顺口,比如大伙会叫我“文”或是“蓝妹妹”。而大名则是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显示父母祖上的文学修养,比如我叫“蓝嘉文”。还好是外婆家有文化的大爷爷帮忙取的,若是让我爸取,估计大名也要叫“蓝妹妹”了,记得小学三年级时班里转来一位女同学就叫“周妹”。

  利水哥和阿兴也是如此,他们也有小名和大名。唯独姜毅丰没有,我们那儿无论大人、小孩都只叫他姜毅丰。利水哥的大名可不叫陈利水,利水是小时候用过的名字,叫顺口了所以一直都这么叫。

  在利水哥两周岁的时候,一直头顶日头面朝田地的德隆伯去参加高考,并且幸运地被s城的s大录取了。成为大学生的他觉得自己儿子的名取得太草率,会影响他日后的前程,于是去派出所改了名——陈逸杰。后来阿兴出生了,德官叔谨记德隆伯的嘱咐,第一次取名就很谨慎——陈志兴,寓意很好。

  利水哥从小长得好看,读书又好,班里好多男孩、女孩都喜欢他,甚至邻班的孩子都想与他交朋友。因此,到了周末或是放寒暑假,会有男孩、女孩来找他,但是,他们通常是找不到他家的。

  因为当他们操着一口普通话问道:“请问,陈逸杰家怎么走?”我们队里的大娘大叔们估计都要挠挠后脑勺,然后互相询问一句:“沈一捷?好像前面六队里水根的孙子叫沈一捷吧?”

  本地话的“陈”与“沈”是不分的,于是一批又一批来找“陈逸杰”的痴男怨女们都被好心人指路到前面六队的沈家。我有时候在想这么些年,六队的沈家要接待多少找“陈逸杰”的人哪!真是留茶水都留不起啊。

  不过,正因为村里人一直以为他叫陈利水,甚至连我妈都无比坚定地这么认为,才铸就了利水哥无比宁静的假期生活,让他得以心无旁骛地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之中。

  利水哥他妈也就是我干娘,从小与我妈是一个村一个队里长大的,巧的是这两好姐妹长大一起嫁人竟也凑在一个队里,而且是离得这么近的两家。因为干娘非常喜欢女儿,偏偏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又这么严格,她若是再生就要砸了她公公大人的退休金,因此在得了利水哥之后,只能望女兴叹。而我妈是我们队里唯一一个中头彩得女儿的,所以在我出生后没两天,利水哥他妈就带着个金器来认我做干女儿。

  我小时候从没见过干娘送我的那个金器。妈说我还是“毛毛头”的时候她怕勒疼我,没给我戴。后来等我稍大些,有一次她心血来潮地想要打扮我,便寻出那件金器。据说是根金链子,坠子大概是个小猪形状。可我妈是个要下地的农妇,我每天跟着她,自然也得去田里坐着。待到晚上回家准备洗漱时,才发觉脖子里的金器已经不见了。于是屋里屋外一阵好找,就差去掏老鼠窝了,可就是没找着那金器。那一夜我妈心里搁这么个事怎么睡得着?第二天天稍有朦朦亮,她就起身了,把昨天跟我走过的路都仔仔细细搜了好几遍,就差没把我昨天一屁股坐的那块地给翻过来,可依然是毫无所获。

  好在干娘从来没有提过,文,干娘送你的金器怎么不带啊,这样的话语。妈虽然心疼那个金器,但逐渐也就淡忘了。只是偶尔在她又掉东西时,才顺带惋惜地重又提起那个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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